培养5000名紧缺高技能人才 重点向企业一线员工倾斜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人才兴业,今年我省继续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紧缺计划”),由政府补贴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5000名。凡在我省范围内,具有江西户籍或在江西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符合2013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劳动者,均属于“紧缺计划”培养的对象。另外,培养的重点还将向企业一线员工倾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在认定的示范基地进行培养,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多种形式,培养目标为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
此外,申请参加本次紧缺计划且一次性通过考核鉴定的,每人将可获得3000元培养补贴。补贴方式通过直补培养机构,培养机构统一再将培养资料上报省人社厅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培养6000名青年高技能人才 16岁以上即可申报
除了“紧缺计划”,本次我省还将实施“青年计划”,即培养6000名青年高技能人才。 “青年计划”的培养对象为我省范围内,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年龄在1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持有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重点向企业一线员工倾斜;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且取得了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等,另外,企业紧缺特殊工种的培养对象,经省人社厅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青年计划”按照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学时进行,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多种形式,培养目标为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另外,培养结束且当年通过考核鉴定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人员,每人将可获2500元培养补贴。补贴的发放方式同“紧缺计划”。
需提交申报表 考核鉴定不合格不享受补贴
记者了解到,“紧缺计划”和“青年计划”申报人员需分别填写《江西省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和《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按隶属关系报到省人社厅。
另外,各培养机构须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招生,招生人数可按培养指标数的120%进行,但补贴人数不超过下达的培养计划。培训采取实名制管理,培训结束后,各部门将于2013年12月31前完成鉴定工作。考核鉴定不合格者不享受培训补贴。(记者喻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