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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非国有企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委:
根据南昌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2012年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于7月 16日正式开始。为做好今年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私营企业、个体户、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取得2012年省人保厅培训合格证书者方可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申报职称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从7月16开始至 8 月10日结束。其中高级资格的初审时间为8月1日---2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将省人事厅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粘贴在审报表格上),中级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3日---8日,初级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9日—10日。
三、申报人员申报时的文凭等原件材料退还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8月31日——9月7日前将文凭等原件取回。
四、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的资格条件
2012年度申报评审的高、中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新修订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见附件:1-1.2.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参照(附件:1--4)执行。
五、申报专业和填写审查表
1、申报人填报专业按所规定专业的系列选报(见附件:2—1.2)。
2、申报人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需按规范填写(见附件:3)。
六、其它事项
1、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正、公平,防止和杜绝在职称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凡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2、凡申报者请严格遵守申报规定的时间及原件退还的时间,过期不予保管。
3、本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关材料已全部登在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59.52.188.156/Index.shtml)和南昌市中小企业网站(网址:www.chinasbsp.com)。
请各县、区按《通知》要求,尽快通知到辖区内符合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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